柬埔寨航空业向国际金融和航空市场释放积极信号

7月14日上午,柬埔寨国民议会第六次会议一致通过一项法律草案,批准柬埔寨加入《移动设备国际利益公约》(简称《开普敦公约》)及《移动设备国际利益公约关于航空器设备特定事项议定书》(简称《航空器议定书》),正式成为两项国际法律文书的缔约国。

柬埔寨民航国务秘书毛哈万纳(Mao Havannall)在会议上表示,加入上述两项国际协议将为柬埔寨带来法律和经济两方面的重要利好。

柬埔寨加入两项协议将向国际金融和航空市场释放积极信号

在法律层面,两项协议将进一步完善柬埔寨航空器设备担保融资、所有权保留交易及租赁等领域的法律制度,并依托全球电子登记系统建立国际认可的担保权益登记机制,为飞机机身、航空发动机、直升机等高价值移动资产提供统一的国际法律保障。

他指出,加入两项协议还将向国际金融和航空市场释放积极信号,彰显柬埔寨持续融入国际商事法律体系的决心,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国际社会对柬埔寨营商环境和法治体系的信心。

在经济层面,毛哈万纳表示,两项协议将通过保障航空器收回、注销登记、出口及补偿等国际认可的权利,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和金融机构的信心,为航空公司购买或租赁高价值移动设备提供更加便利的融资条件。

他指出,加入两项协议还有助于降低柬埔寨航空公司的飞机租赁成本,支持本土航空公司扩大机队规模,同时提升柬埔寨对国际飞机租赁公司和金融机构的吸引力,推动航空运输、旅游、贸易及国际文化交流实现可持续发展。

毛哈万纳表示,两项协议还将帮助包括柬埔寨国家航空(Air Cambodia)在内的本土航空企业,在与美国波音公司和中国商飞(COMAC)等飞机制造商洽谈采购新飞机时争取更加优惠的融资条件,并进一步增强国际飞机供应商和租赁公司对柬埔寨航空市场的信心。

不过,他也强调,一旦柬埔寨正式成为两项协议的缔约国,就必须全面遵守协议各项规定,不得提出任何保留,也不得采取与协议要求相抵触的措施。

民航国务秘书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全球已有124个国家加入《开普敦公约》,其中104个国家加入《航空器议定书》。东盟成员国中,马来西亚(2006年)、印度尼西亚(2007年)、新加坡(2009年)、缅甸(2013年)和越南(2015年)已先后加入上述两项国际法律文书。

数据还显示,2026年前五个月,柬埔寨共完成航班起降27,843架次,同比增长1%;旅客吞吐量达287万人次,同比下降6%;航空货运量达到38,951吨,同比增长34%。目前,柬埔寨国际航线网络已覆盖18个国家和46座城市,共有36家航空公司运营往返柬埔寨三大国际机场的定期航班,每周航班总量达1,024架次。

编译:曼哈顿(原文译自Phnom Penh Post)

审核:妮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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